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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值得借鉴

2008-09-05 新闻中心 

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担负的重要任务之一,研究生作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主要载体,担负着科教兴国的重要使命。当前我国研究生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非培养数量的不足,而是研究生整体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素质创新型实用型人才的需要。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从研究生培养机制入手,努力提高培养质量。

近年来,在上海、山东、广东、天津、江西等地高校中,陆续推行了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了一些成果,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探索出了一条新路。这种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是值得借鉴的。

一、 什么是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

双导师制是指由导师和合作导师共同组成的导师组负责制度。导师即为校内传统意义上的学术指导教师;合作导师是校外具有一定相关专业水平、有丰富实际工作阅历和经验的社会人士或者是校内非同一学科的研究人员。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及培养质量负主要责任,合作导师则参与研究生的培养,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合作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并指导研究生;参与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为相关领域的研究生开设课程或专题讲座;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校外科研条件和平台,侧重于提高研究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二、 实行“双导师制”的现实意义

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可以缓解研究生规模扩大和导师数量不足之间的矛盾。近些年来,国内研究生招生规模在不断扩大,但是导师数量的增长幅度却远远不能满足指导培养的任务,出现了一位导师指导十余位甚至数十位研究生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局限于当前的教育管理体制,传统意义上的导师,不仅担负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随着研究生群体特征的变化还担负起心理健康指导、就业指导等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有校内外同时兼具专业水平与实践经验的合作导师一起做好研究生实践创新、就业指导等工作,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扩招带来的问题。

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可以更好地实施创新实践能力教育,教学相长,互相促进。现有体制下的导师,大多数都直接来自一线教学和科研岗位,有着丰富的理论修养和娴熟的培养技巧,但是结合时代、社会和专业行业发展的前沿特征,立足于实践的教学相对薄弱,这就对带领和培养研究生进行开创性研究提出了挑战。合作导师具有社会性强、实际操作能力高、以身示范的特点,这些正是传统导师的有力补充。再者,能在掌握较高理论水平的基础上,参加具体的实践活动或现场实验,是广大研究生一直以来所追求的学习方式,以此为契机,更能激发他们的科研兴趣,促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提高。

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可以促进学校科研与社会实践的沟通融合,为研究生成长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双导师制不仅有以校内教授为主的学术导师,而且有校外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或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等来担任合作导师。两位导师合作指导、交流情况、切磋经验、互相配合,能够把学校的科研活动更紧密地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有利于研究生在读书期间拓宽知识面、增加社会经验、缩短成才过程,并能促进导师水平的提升,为创新型研究生培养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双导师制”的运作方式

从目前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的高校看来,尚未形成十分成熟的运作机制,但是主要的运作方式已初露端倪。除传统导师的配置外,合作导师的聘任主要包括遴选、分配、合作指导方式以及日常管理等。

1、 合作导师的遴选。合作导师作为校外教学与实践的 主体指导教师,其遴选工作要有严格的标准。首先,要结合学校学科布局和研究生培养标准,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要依据一定标准,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聘用具有专业知识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确有实际指导和实践能力或者交叉学科的学者、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专家、政府工作人员等,作为合作导师备选人选,为他们建立导师数据库,分别划分不同的学科和专业类别,同时进行动态跟踪。

2、 合作导师的分配。各学科的合作导师与研究生应实行科学合理的“双向选择”即:向本学科范围内的所有合作导师公布学科内研究生的情况资料,同时向本学科内研究生公布合作导师的情况资料。在此基础上,合作导师可以选学生,学生也可以选择合作导师,最终实现导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研究生科研积极性的调动。

3、合作导师的具体指导方式。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合作导师的主观能动性,指导方式不能一概而论,搞单一模式,要结合专业特点、研究生个体特点等,积极做到“因材施教”,在基本原则的范围内,只要有利于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方式,都可以大胆尝试。

4、合作导师的日常管理。“双导师制”的实行,需要校方做出积极努力,除了为具体实施运作提供平台政策保障,更要利用学校有利资源,广纳社会贤士,让他们积极加入到合作导师的队伍中来。同时要配之以一定的经费投入、工作考核及奖惩机制,使之在动态的运行过程中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达到既提高培养了研究生培养质量、又补充了导师队伍、同时还扩大了影响的目的。

总之,在研究生培养体制上,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是一项符合时代特征和形势的创新,它既有利于学校更好地挖掘社会教育资源,开拓教育视野,也能为研究生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搭建平台、提供条件。不少高校已经开始实施这种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果。所以“双导师制”不失为一种值得借鉴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于春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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